液压机、压力机、油压机设备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液压机、压力机、油压机设备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的清洁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装配的工艺规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重要固定接合面应紧密结合,紧固后应采用 0.05mm 塞尺检查,只许局部塞入,塞入的深度不应大于宽度的 20%。其塞入部分的累计移动长度不应大于可检长度的 10%。
液压机、压力机、油压机的下列部位,宜为重要固定接合面:
1.立柱台肩与工作台
2.立柱调节螺母锁紧螺母与上横梁和工作台面
3.液压缸法兰台肩与上横梁或机身梁
4.活柱塞台肩与滑块
5.机身与导轨或滑块与镶条
6.组合式框架机身的横梁与支柱
7.工作台板与工作台或与横。
四、应测量滑块(活动横梁)与导轨间(出厂时原有)的间隙值或现场组装的实际间隙值,并记录备查。
五、液压、润滑、冷却、空气系统的管路、管接头、法兰及其他固定与活动连接的密封处,均应连结可靠,密封良好;不得有介质向外渗漏和互相混。
第 1.0.5 条 设备在施工中和施工完毕后应按本规范
有关章节的规定,检验与安装有关的几何精度其检验的机具应符合锻压机械精度检验通则的有关规定。
第 1.0.6 条 设备安装施工完毕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七章和本规范各章试 运转的规定进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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