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2〕6 号)》与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浙技评〔2022〕26 号)》文件精神以及台州市人社局有关要求,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计划于 2026 年 4 月在台州市开展模具工(注射模、冲压模)4-1 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01
时间、地点安排
认定职业(工种):模具工(注射模)、模具工(冲压模)
认定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
报名时间:2026 年2 月9日—3月25 日
考试时间:2026 年 4 月 18 日— 4 月 19 日
认定地点:台州市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朱砂街 151 号)
02
认定方式
四级和三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二级和一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机考形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和模拟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审采用业绩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科满分 100 分,每科成绩≥60 分则认定成绩合格。
03
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
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以上申报条件中所提及的相关职业:钳工、车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等机械制造类职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模具制造、机床切削加工、数控加工、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等机械类、机电类相关专业。
04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
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jsp)。点击“技能评价报名”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等步骤,详见《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指南》。
05
认定费用
一级认定收费标准为 2800 元,二级认定收费标准为 1800 元,三级认定收费标准为 580 元,四级认定收费标准为 480 元。补考考生按单科考试科目收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06
其他事项
(一)为减少能耗、提升认定质量,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 20 人,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延迟考核的,报省中心确认后实施;如遇考位满额,后报人员顺延至下个计划。
(二)如遇重大政策变动或认定许可调整,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已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有效期为 1 年(从成绩公示之日起算)。对至少有一个科目考试合格但认定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在一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仍不合格者,则之前成绩作废,下次需重新报名。
(四)凡因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予退款,下期报名为重新报名,须重新缴费。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模协秘书处
联系电话:17767197145
秘书处邮箱:3394591379@qq.com
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