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对进口塑料管件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6年1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12月24日,马达加斯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塑料管件(法语:Tubes et tuyaux et leurs accessoires en matières plastiques)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391710、391721、391722、391723、391729、391731、391732、391733、391739和391740。毛里求斯和中国为涉案产品的主要出口国。预计终裁将于9至12个月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ANMCC)联系方式:
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地址:
Immeuble Maison des Produits, 67 Ha, Antananarivo 101 - Madagascar
邮箱:
dg@anmcc.mg/dg.anmcc@gmail.com
网站:
www.anmcc.mg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6MDG16.pdf&Open=True
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50/2016/NTC/
PVC/SR-II/2025号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措施自2025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
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
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 value)正式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3年12月9日作出肯定性裁决,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税率为3.44%~20.47%、韩国为4.00%和14.97%、泰国为13.98%、中国台湾地区为16.68%,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6月2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原文:
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6/01/Final-ADC-50-Notice-of-Conclusion-of-Second-Sunset-Review.pdf
墨西哥对涉华空心异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2月3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成品和半成品空心异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huecos de aluminio, incluidas las definitivas y temporal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税额为1.88美元/千克、自美国进口涉案产品税额为1.62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04.21.01。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补充材料。
2025年3月5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成品和半成品空心异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77665&fecha=31/12/2025#gsc.tab=0
土耳其对涉华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土耳其语:Diğerleri, poliesterlerden)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47。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 Ticaret Bakanlığı
İthalat Genel Müdürlüğ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
Söğütözü Mah. Nizami Gencevi Caddesi No: 63/1 06530 Çankaya/ANKARA
电话:
+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
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
ithebys@ticaret.gov.tr
2013年4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16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2017年7月12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提高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至0.25美元/千克和0.30美元/千克(参见第2017/17号公告)。2019年8月4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月9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为0.25~0.30美元/千克、印度为0.15~0.17美元/千克、马来西亚为0.15~0.17美元/千克(参见第2021/1号公告)。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12/20251231-10.htm
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粘数不低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土耳其语:78ml/g veya daha fazla viskozitesi olanlar)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同时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00美元/吨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措施有效期不超过200天。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07.61.00.00.00。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12/20251231M5-34.pdf
土耳其对进口对苯二甲酸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对苯二甲酸(土耳其语:Tereftalik Asit)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7.36.00.00.11。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12/20251231M5-35.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