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开展2025年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在申报期间为海南省统计规上工业在库企业(不含转库升规到工业库企业)。
(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三)首次升规企业。申报单位于2025年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2025年2月月度或2025年年度,以“规下升规上”类型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
(四)三年不降规企业。申报单位于2022年年度或2023年2月月度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满3年。
二、奖励标准
(一)对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升规纳统后三年内不降规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26年4月3日-4月12日
四、申报方式
(一)企业在“海易兑”平台确认银行卡号等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承诺声明(未注册海易兑账号的企业需新注册账号)。
(二)未在申报时限内确认信息的企业视为放弃2025年度小升规、三年不降规奖励。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细则》明确的奖励条件和标准,推荐属地拟奖励小升规、三年不降规企业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核企业名单及金额,对通过的企业开展免申快享。
(二)企业在“海易兑”平台确认信息。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最终核定后在“海易兑”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海南工信微报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到企业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小升规奖励政策的宣贯,做到“应知尽知”,并认真开展核实推荐工作。
(二)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与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当年不能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三)企业确认信息时,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务必完整、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一经发现申请无效,并依法追回资金,不再享受此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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